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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他搬了家之后,我没有久留,借口还有约会匆匆离开。其实我从回来就没有见过聆韵,不是专门针对她,只是懒得见任何人。每日上班下班,两点一线,推掉所有的应酬,只是一味的贪睡。 生活其实就是这样,会有人为了没工作而自杀,为饿肚子而上吊,失恋的事情,日日发生,会为之舍命的事情只发生在电视里,作为一种消遣,骗骗过于安逸幸福的人无处施展泛滥决堤的眼泪。所以我继续正常的泰然的过着我庸俗平静的日子。 当然,我和陶陶恋都没来得及恋就崩了,严格算起来我还不能算是失恋。我们的关系不知道该如何定义,不妨称之为“暧昧”。 又回到家把自己睡个天昏地暗,晚饭也懒得吃。正睡得云里雾里,门铃响了,我很纳闷会是谁,反正一定不会是陶陶,他搬走的那天,死活不肯将钥匙还我,就连他的房间,也不许我瞎动。我懒得跟他争,反正房间空着也是空着,我还没脆弱到什么怕触景生情。什么将旧情人的东西统统丢掉之类的做法在我看来不过是一种无聊的惺惺作态,有本事把记忆一起抹了,才真的六根清净。否则丢了东西,除了感觉自己悲惨透顶,意冷心灰,真是天下第一伤心痴情种,再无别的用处。有人说那时再世为人的开始,可是既然还在乎,又有什么权力否定以前的全部呢? 不管怎么说,和陶陶一起的日子,刨去不安全感和罪恶感的话,我一生中从来没有如此开心过,如果我这人还有让自己开心的能力。我对自己并不苛刻,我并不强求自己立刻忘记他。 门铃很坚持地响着。我爬起来,将门打开一条小缝,探了个头。是聆韵。她见到我,露出吃惊的表情。我笑了,是啊,她几时见过我这般邋遢的模样,我在她面前永远衣裳鲜亮,神清气爽。 我将她让进厅里,让她稍等一下,到洗手间擦了把脸,我看着镜中的我,哑然失笑。 我的头发胡乱地立着,胡子拉扎,眼睛臃肿,倒还真有那么点情场失意的味道。不不不,一觉睡起来,没人能看起来不憔悴。我将水打湿头发,稍微整了整,很快地剔了早晨忘记剔的胡子,总算可以见人一些。 “不好意思,让你等。”我打开冰箱,想向她提供些饮料,但冰箱里空空如也,只好抱歉地请她喝自来水。 聆韵连忙叫我不要介意,反正她不渴。这倒是,她毕竟不是来喝茶聊天的,她更关心的是我的终日不见人影。“天,你病了吗?你看起来,很,不大好。” 我摇摇头,“没什么,最近忙,累得慌。” “我知道这么直接跑来很失礼,但是打电话给你,总没人接,连录音电话都没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