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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 有种说法是灯下黑,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为了躲避搜查的人,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韩玉的房间。 手下们可以对别的房间进行几遍的搜查,但总不可能来来回回地查庄主的房间吧? 而韩玉出去久了,回来的时候正好困倦,也不可能来来回回地对房间进行细致的搜索,也有利于他藏身。 韩玉也不会武功,那么即使自己被发现,脱身的可能性也会很大,无论是独自脱逃还是挟持人质,这里都是上上之选。 还有就是,黑风临走喊的那一嗓子,让他来了第一山庄的事暴露了。那么,作为一个所谓侠盗,便不好空手而归,否则可能会引来第二个同行,而且当他不要面子的啊? 可调查之后,他已认为韩玉不属于自己劫富济贫对象的范畴。这就让人为难了。 萧天想了许久,终于决定,得顺走点便宜东西,以示自己来过。 太便宜的东西也不行,引不起注意。庄子那么大,少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根本没法第一时间发现。不过若是庄主丢了些东西,无论东西价值几何,想必都能轻易被发现。 方才,萧天便是躲在了梁上。韩玉回来时,用目光扫了一圈屋子,自然没发现他。现在韩玉睡熟了。萧天一心只想随便拿点什么东西走人。 因为,这屋子真香,他被熏得头晕,用了很大的意志力才控制自己不打喷嚏。这对一个嗅觉灵敏的犬妖来说,实在太残忍了。 在屋子里待久了,他感觉自己的鼻子除了这种香味以外已经不知道别的味道如何了。 说干就干。 萧天轻巧地跃下房梁,冲着韩玉的床畔走去。 然后,弓下身…… 拿起了韩玉的鞋子。 不是搞笑。 他在梁上想了想,什么东西少了最容易发现而且对他最有利? 韩玉睡着了,但又不是不会醒,萧天又没带迷药。 所以他不能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若韩玉中途惊醒,发现了萧天,怎样能延缓他追赶自己或者找人来的时间。 简单,拿走鞋子,自然能拖慢他的脚步。 而且,若萧天今夜顺利脱逃,明天一早,韩玉一下床便会发现鞋子不见了。 多合情合理。 咳。 其实拿走鞋子还有一点考虑,他脑中时不时跳出乞丐的那句话。“……他不是赚钱吗?为富不仁,自己脚底板都抹的香的,都不管我们叫花子吃的是臭的。等他名声臭了,看他去哪赚钱去……” 他感觉韩玉有些托大。 此刻放任乞丐败坏自己的名声不管,即使今后正名了,对自己的名声来说,也是遗害无穷。 而且,那些乞丐还真没有说错。这鞋子,果然也是香的。熏了和屋内以及韩玉身上同款的香料。 啧。 拿了鞋子,本不该拖延,不过萧天又深深地看了眼韩玉,只见那人瘦弱的身子陷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双闭着的眼睛,显得整个人弱小脆弱又无助。 不,其实就是弱小脆弱又无助,爹刚死,自己一人撑起偌大的庄子。一个人面临各种矛盾危机,一个人面对各种心怀鬼胎的人,连遇上刺杀都没人帮把手。 萧天想起了那些乞丐,那和李家小子,还有刚走的黑风,半晌,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