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1/2页)
其实我感觉我的歌写得还可以,但这并不妨碍没人听。很久之前我甚至攒了几个月的钱去录音棚录了一首发,结果当然是一丁点儿水花都没扬起来,除了乐队那几个人,没人爱听我那些雅不雅俗不俗的歌。 巫谌不知道是个做什么生意的,反正不怎么穿重样的衣服,我不认识牌子,但那衣服的材质明显跟我和萧哥的那些便宜货不一样,肯定是个有钱人,酒吧里碰上,一起喝了几回酒,弹贝斯的,人也绅士,聊得挺投缘(主要是谌哥听我醉醺醺描述我的白日梦),有回我喝多了嚷嚷组个乐队吧,他说好,我说那你做队长,他也说好。我觉得他肯定是这世上脾气最好的人(小程:放屁。),什么都答应。我说乐队还得有键盘和鼓手啊,结果隔天他就拎了程七瀚一起来,说是他小狗,正好会键盘,小程嘴甜,又听谌哥话,上来就软声喊桉杺姐,那我当然顺理成章接受。 好巧不巧,萧珩千那天来酒吧应聘,本来是来应聘服务生,结果看我们几个跟那小破舞台上折腾,他问了一嘴怎么没有鼓手。后来才知道萧哥高中就跟人玩乐队,那时候学的架子鼓。正好填了这空缺。 小破乐队就这么组起来了,谌哥的贝斯是个业余爱好,小程大学学的计算机,跟音乐八竿子打不着关系,萧哥小时候学的古典钢琴,家里没一个人听过摇滚乐,至于我,吉他根音都没学全,乐理一句听不懂,都是哼着调子怎么顺耳怎么写,唱歌更不用说,纯纯拿嗓子喊,我们没一个专业的,却跌跌撞撞坚持了一年多。也算是圆了我醉酒后的白日梦。 但大概是乐队的组建顺利到梦幻,花光了我所有的好运,这乐队的发展才一直没什么起色,一年了,还是只能窝在这恨不得整晚都没一个客人的小破酒吧。也就是老板人好,也不靠这酒吧赚钱,才即使没生意也没给我们几个开了,纵容我们每天对着空荡荡的观众席发疯。 我也想努力,可是写了新歌不妨碍接着没人听,偶尔来店里的客人也是为了酒,不是为了我们,他们宁愿花大价钱去看假唱。我没少做美梦,梦里满屋的客人跟着我们合唱,我什么时候给他们递话筒他们都能接上,太他妈幸福了。 但梦醒了就什么都没了。我可以接受每天对着空气唱歌,但我受不了小程低落地嘀咕今天也没客人啊,也受不了萧哥对着入不敷出的账单头疼。可受不了也没用,我只能多喝两杯酒,用酒精安抚焦躁的神经,让它歇歇,少他妈想些有的没的,没用。 城郊的夜店便宜,门票男的五十九,女的十九,进去随便喝,换了别地儿光一杯酒都不止三十,简直便宜得不要钱,所以虽然我对夜店里那些明目张胆对人动手动脚的狗男人们没什么好感还是三天两头往过跑,没演出就喝到半夜,回去倒头就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