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华(高干 高h 婚恋)_福利 174 第二十条刑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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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 174 第二十条刑法!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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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174   第二十条刑法!



    照片中的林英模样还很年轻,看不出具体年龄,正在开国会,佩戴的胸牌上标着“妇联主席”,另外几张照片,是有关她为女性孩童群体所递交的历年提案新闻。

    担任全国妇联主席十年间,林英一直为女性和孩童这两类群体发生,直到2001年,因南城一所小学生捅人事件陷入舆论漩涡;那名小学生11岁,小学五年级,因被五名同学霸凌,失手将五人捅伤,其中一名学生送往医院途中不治身亡。

    当时南城多家媒体和报社跟踪报道这一恶性伤人新闻,在那个互联网还不太发达的年代,网络平台不少“正义使者”对这个11岁的学生口伐笔诛,各种侮辱性词语都用在了这个学生身上。

    “坏种”“恶魔”“修刑法”“未成年不是犯罪的挡箭牌”“赶紧死”等等诅咒谩骂言论。

    失去独生女的那家家长注册了某论坛账号,每天都在哭诉自己女儿死的有多冤枉,说只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对方竟然直接杀人;警方还因为对方是未成年,不予立案。

    其他四名霸凌者的家长也都纷纷发帖,讲述自家女儿不过10岁,却被“坏种”捅的留下终身阴影,不敢再去学校上学;他们甚至一起拉横幅在街上游行,向政府施压,让那个捅人的“坏种”伏法赔命。

    当时闹的纷纷扬扬,甚至惊动到北城,中央选派林英这个妇联主席到南城了解事情真相;到南城少管所见到那个“杀人的坏种”,看到那女孩手腕上的伤疤,还有持续流血的下ti,听她讲完学校天台上被霸凌的全经过,林英选择为这个可怜的孩子发声。

    在她发声后,当地进行过民意调查,全部都是说那个“坏种”说谎,说林英这个妇联主席愚昧糊涂,不配当妇联主席,说孩子之间的小打闹,那么小年纪的孩子都要杀人,这种“坏种”都是满口谎言,长大也是“祸害”。

    那五名孩子的家长更是跪市政厅哭骂,还引导舆论将矛头对准林英,对她的车进行打杂,到她所住的酒店泼粪扔烂鸡蛋。

    舆论压力下,林英不得不引咎辞职,但是在她辞职前,还是将关在少管所的那个“坏种”救了出来,联系当时只是稽查组组长的时韶印,让他给那个坏种改了名字和户口,抹去“坏种”过往,让她以崭新的身份生活在江城。

    而那个“坏种”正是如今的宋瑾。

    ……

    那天在宋暖手机上见到林英,宋瑾和阮婳就觉得很面熟,当时因为不想知道陆征家庭成员的过多信息,逃避的从未向任何人询问过他家庭人员。

    那会儿宋瑾就觉得知道的越少越好,知道的多了她肯定会怂更自卑。

    后来她以一种装睡的姿态,不查,也不问;是听叶修言那天在西湖边讲完陆家这个高干家族对于社会的影响力,她才开始向时律以及继父盛良海打听陆家人;得知陆家人在各领域担任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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