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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异世界做游戏的日子 第1节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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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拿出圣水瓶,尖叫道:“魅魔!魅魔!”

    两只魅魔见到洛林,同时跪拜下去:“魔王大人!”

    银发青年摘下尖顶巫师帽,扔给女魅魔,又将手中的宝石拐杖丢给男魅魔,疲倦地挥挥手:“起来吧,说了多少遍了,我们不搞这套封建玩意儿。还有,在地下城外不要叫我‘魔王大人’,叫我‘洛林’就行了。”

    “是!魔……我是说洛林大人。”女魅魔毕恭毕敬,“您在城里找到勇者的好苗子了吗?”

    洛林悲戚地看了她一眼。答案不言而喻。

    来自蓝星的他怎么也没想到,勇者——这个在小说、游戏中只有主角才有资格从事的伟大职业,竟然有一天沦为了夕阳产业。

    前世的洛林乃是蓝星一介普通打工人,在连续加班72小时后猝死,临死前唯一的愿望就是下辈子投个好胎,过得轻松一点儿。

    再一睁眼,他发现自己站在一座宏伟的黑色大理石殿堂中,面前呼啦啦跪了一大片奇形怪状的生物。

    白森森的骷髅,毛绒绒的狼人,“衣不蔽体”的魅魔……后面那一大坨半透明状的应该是史莱姆吧?

    行吧,社畜猝死,穿越异世界,老题材了。

    如果世上有神明,祂一定仁慈地实现了洛林的愿望,不仅让他重获新生,还让他降临到奇幻世界的地下城,成为了魔物们的“魔王”。

    这四舍五入就是脱离打工人阶级,当上老板了呀!

    可惜,洛林的春风得意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钟。

    听完魔物们简单的“工作汇报”后,他才愕然发现神明跟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

    像大多数奇幻世界一样,这个世界存在着许多魔物横行的迷宫,他所在的地下城就是其中之一。

    地下城名叫“幽暗地宫”,处处是致命的陷阱和恐怖的魔物,只有最伟大的勇者才敢踏足,可就连他们也往往九死一生。

    无数勇者在此地折戟沉沙。他们的装备——锋利的宝剑、坚固的铠甲、镶金带银的饰品——顺理成章成了魔物们的战利品。

    而为了夺回这些“失落的宝藏”,更多的勇者慕名而来,然后如他们的前辈一样贡献更多的战利品。

    魔物们甚至学会了可持续性地竭泽而渔,从不杀死勇者,而是把他们剥个一干二净后丢到荒野里,等待他们东山再起。

    这种“良性循环”让魔物们足不出户就能过得滋滋润润。

    然而自从人类发明那个叫“工业革命”的玩意儿,一切就变了。

    年轻人们宁可进厂打工也不愿当勇者。而没有勇者,地下城就失去了经济来源。

    魔物们不事生产,只能靠将缴获的装备卖给矮人、哥布林、妖精等非人种族过活。坐吃山空的下场就是越来越贫穷,到最后,连魔王都忍受不了苦哈哈的日子,抛弃了他忠诚的部下,带着地下城仅剩的值钱宝贝跑路了。

    穷则思变,魔物们决定破釜沉舟,从魔界再召唤一位魔王,希望这位新主宰能扭转乾坤。

    洛林就是被它们召唤来的倒霉蛋。

    起初洛林还不信邪:勇者这么有趣的职业,怎么会没人干呢?要是换成他,就算砸锅卖铁也要凑一套装备,踏上史诗冒险之旅啊!

    于是他伪装成贤者的模样,潜入幽暗地宫附近的城市,做了一番“市场调研”。

    他跑了六所学校,见了几百个小孩,却没有一个人对“勇者”流露出半点儿兴趣。

    是他说话的语气不对吗?还是打扮有问题?小说、游戏里的贤者们明明都是这么做的啊!要知道,甘道夫可是三言两语就忽悠了一个淳朴的乡下霍比特人踏上了寻宝之旅。同样的方法为何对城里的少年们不奏效呢?

    不过话说回来,甘道夫那会儿也没有浓烟滚滚的工厂,没有轰鸣飞驰的火车,没有照亮夜色的路灯。

    站在萧瑟的夜风中,洛林深刻认识到一个事实:时代,果然变了!

    他裹紧长袍,转向两只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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