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春潮(有攻受但男百合注意) (第1/3页)
他很美。 元歌见到司马懿的第一面就意识到了,美人是不分性别的。他过去常引以为傲的审美标准,在司马懿抬手把自己带一绺白的刘海儿拢在耳后的一瞬间失灵,好像身边空降了一整支交响乐团,用最大分贝提醒着元歌:看到了吗?这是实体化的美学。 元歌拎着行李站在楼门口突然就笑了。他眉眼精致,鼻尖和唇峰都圆圆的,稍稍显得钝感,但只温和,不愚笨,像只漂亮的毛茸茸的小动物。或许是绵羊。司马懿没由来得走神儿,面前比自己矮一些的男孩有一头蓬松微卷的白发,被太阳一照,闪出淡淡的铂金色。看着是个聪明小孩,那么相处起来应该不会太难。他作出判断,侧身靠在门框上问:诸葛介绍过来的? 看小孩点头,司马懿挑了挑眉。他眉眼紧凑些,眉峰也明显,线条都尖尖的,乍一看显得有点凶狠,但越品越能琢磨出点风情来。“叫元歌?”他接着问。 合租是没办法的事。司马懿为数不多可以称得上朋友的人早就给他下了定论:“还谁能忍得了你那怪脾气?“元歌也是这个朋友找来的,说这个学弟性子好,指定能和你住一起,你别老欺负人家就行。 我当初为什么要信他,这骗子嘴里没有一句实话。 司马懿睁眼已经快到中午了,迷迷糊糊转醒恨不得要把诸葛生吞活剥。这不是他常规的作息时间,不太宽的单人床上还多了个人一一元歌没睡在自己屋里,一条白花花的胳膊还揽着司马懿纤细有力 这是元歌搬进来和司马懿合租的第三十七天。 三十七天足够让许多原本划清楚河汉界的边际被人为地模糊,比如元歌能抓着司马懿的手,在他整齐干净的指甲上涂一层nongnong的黑色指甲油,把修长骨干的手指衬得更白。“别翘兰花指,”元歌说,手里还拿着甲油刷头,黝黑的涂料盈盈地反着光,“真是的,你这样不配合我怎么给你涂?”司马懿眯着眼睛瞥他:快点,哪这么多废话?他顿了顿,被元歌握住的手安分了点,又说:这不是兰花指。 夜晚是难熬的。老旧的房型隔音几乎形同虚设,元歌躺在床上闭着眼,听司马懿几乎在离他近有一之隔的地方自慰。他向上伸长了胳膊,指尖对着黑漆漆的天花板,灵活的手指随着司马懿隐忍缠绵的低喘而律动。司马懿或许会把手指伸进xue口,用他给他涂满黑色指甲油的那双手搔刮着敏感的内壁,为了让自己达到高潮;再或者是司马懿正双腿大开着正对门口,因为快感而颤动不已的膝盖随着动作挤压着腿心里那条熟红的裂缝,只要他推门就会被邀请享受一顿丰盛的美味。元歌这么想,然后把手也摸进了自己的内裤一一他们是同一种人,漂亮的同一种人。 室友滚上床是早就过时的狗血剧套路,元歌为什么会躺在他的身边司马懿已经记不太清了。昨天项目小结,司马懿点了宵夜全当庆祝,外加两打啤酒。元歌澡都洗完了,硬是坐下来陪他一起。工作进行得顺利,司马懿就多喝了几杯,等他把上衣的扣子解开,拉着元歌的手往自己腰上放的时候已经刹不住车了。 元歌的手热乎乎的,纤细的手指顺着腰侧往上移,先是指腹,再用整个手掌,轻轻地揉司马懿的精瘦的后背,蝴蝶骨被包裹在皮rou里一一颤,好像马上能长出翅膀。司马懿热得难受,他本来是偏低的体温,现在一个劲儿往元歌身上凑,伸出一截舌头去舔元歌亮晶晶的耳坠,故意弄出好大的水声,把学弟的脸臊得通红。元歌搂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