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林黛玉》_2.匿名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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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匿名信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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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設能跟在這位的身邊,自己就能試驗更深入的能力範圍了,萬一能在死亡之前被龍谷銘打斷拉回來的話,郭宇的能力瞬間就升級成逆天存在了。

    這麼想,他本已平息的情緒以草泥馬屁股著火的瘋狂狀態再度狂奔起來。

    他將腦中的構思整理的更為清晰,重新思索自己入夢的已知條件及重點備註,為求方便,郭宇點開電腦中的記事本後飛快敲擊鍵盤。

    目前已知的入夢條件為:

    1.現場周圍十三米以內。

    2.非自然死亡的埋屍地或現場。

    3.病死無法入夢。

    4.必須繞開出過事故的路口。

    5.未曾代入動物視角。<例:被虐致死之動物>

    6.從僵直、冷汗,意識不清到昏厥時間為五秒鐘。

    7.五秒內,必須將自身移動至安全地帶,不論多狼狽,只要不會死。

    8.不要作死趕紅綠燈,什麼剩下三秒用衝的,遇上入夢極大可能死於輾斃。

    Q:如一個路口發生過不論時間、大小、加起來十來次的事故死亡呢?

    A:會死十來遍。

    9.入夢後除非死透,涼涼了才有辦法離開夢境。<可能存在途中喚醒,但未遇過>

    10.入夢需要清醒的狀態。

    如在A地點觸發入夢,移動至醫院的途中經過的B、C、D等將不會觸發。

    如在A地點觸發入夢,途中夢醒後經過B點則再次觸發。

    11.相同的地點可以被重複觸發,冷卻時間為24小時,已觸發的地點在冷卻時間內踏進不會觸發第二次。

    備註1.入夢後偶爾出現不清晰的夢囈。

    備註2.入夢後生理上會出現些微刺激反應。<例:顫抖、冷汗、呼吸微微加速等>

    備註3.醫院歸類為特殊地區。

    郭宇沒有在醫院醒來後接連觸發入夢的經驗,他發現,重傷後被送進醫院治療、接著斷氣在病床上的人並不會讓他入夢。

    很奇怪,但對此他也無法解釋,只能將醫院當成『經手救治後死亡』不會觸發入夢的場所。

    他並沒有一直待在醫院中找答案,郭宇發現這裡對自己這項奇怪能力沒有實質幫助。

    看著整理好的資訊存檔,郭宇重複檢查了幾次才乖乖躺平睡覺。

    翌日,郭宇規畫好路線、出門分批採購了一包十二入的一次性手套跟浴帽、一捲透氣膠布、十個成套的信封信紙,拿走一排輕便雨衣、以及一小包密封袋。

    結帳時還在櫃檯向店員要了後方擺放的一個透明塑膠護目鏡,接著扛著大包小包回家翻出自己學生時期的黑色墨水和懷舊打字機。

    將膠布拉到最長綑了幾圈、小心翼翼包覆住十根手指的指紋處,郭宇才拆開外包裝,依序套上手套、雨衣、浴帽,最後戴上口罩和塑膠護目鏡開始了信件打印的工作。

    再度聯絡上私私私人偵探社,郭宇交予私私調察及寄信兩份委託。

    私私的工作效率真的很高,調察龍谷銘經手的普通案件通常當天就有回覆。

    但是這兩份委託工作私私認為不太簡單。

    幸好這位字母老闆報酬給得豐厚,這兩項委託雖然工作方式特別麻煩,但只要能吃上大餐,私私覺得跑斷的這些腿都值了。

    工作只有兩個,但條件嚴苛。

    調察警方正在處理的普通案件進度很容易,私私也有自己的情報網。

    但字母老闆的要求是:

    1.案件中必須有死者。

    2.由龍谷銘這個人經手。

    3.正在進行式。

    雖然被通知是長時間合作,他的腦袋還是疼了幾天,哪來那麼多死亡事件呢?

    G:不用案件進度,給我案發地點就行。

    私私鬆了一口氣,案發地點打聽的工作容易些,只要不涉及警方的保密要求就不算難。

    至今為止,加上手中這份死亡調察已經累積了三份了,私私轉了轉發痠的手腕。

    「該準備寄信了。」甩了甩手,私私讓工作室兩位小跟班全副武裝去字母老闆的指定地點取信,接著打開情報網開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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