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写狗血文火了 第3节 (第2/3页)
里有一个孙子和小少爷同年同月同日生,长得也有几分像,愿意让他替小少爷去死。 疼爱儿子的王家太太喜出望外,马上就告诉了王老爷。 这就是傅文钰在古代的第一本小说开头了,他给它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鸠占鹊巢:真假少爷难分辨》。 书名简单又明了,一看就知道写的是什么。 事不宜迟,他第二天就动笔了。 傅家的这次分家,虽然大房分到的田地是最少最差的,但原本属于大房的东西还是归他们一家的。这其中就有房子,桌椅板凳、衣物,以及傅青山和原主的书籍、纸张、墨条和砚台等等和读书有关的东西。 傅文钰坐在桌前,按照记忆里的方式磨好了墨汁,然后开始写。 最开始有些不习惯,写出来的字也不如原主的好看,但傅文钰是抱着顺便练字的心思在写的,所以一直都很有耐心。 一个上午过去,他写了一千五百字。 “哥,吃饭了。”傅蓉来敲门喊他。 “来了。”傅文钰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 今天的饭菜明显比昨天的要好,量大管饱不说,桌上的菜也多了一个。遗憾的是一点荤腥也没有,傅文钰觉得等自己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要改善家里的伙食。虽然守孝期间不能吃rou,但可以吃豆腐、豆干、豆皮啊。 煮得好了,味道不比rou差。 吃过饭回来,他继续写。 上午他已经写完了王家太太生产,然后张嬷嬷及稳婆偷梁换柱的事。傅文钰想了想,提笔给被换到王家的那个孩子取名为王富贵,给真的王家少爷取名为张狗剩。 然后,他就开始了时光加速大法。 王富贵在王家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身为王家独子的他备受王老太太、王太太以及丫鬟婆子们的溺爱。特别是那位张嬷嬷,对他这个亲孙子那是掏心掏肺,要星星不给月亮,即便王富贵做错了什么事,也千方百计地替他隐瞒。 而王员外虽然有心教子,但由于他生意繁忙,时不时要外出几个月,所以他的努力没有作用。毫无意外地,王富贵长成了一个纨绔。 与之相对的是乡下的张狗剩。 因为张家人知道他不是自家亲孙,所以对他是一点都不好。不但从小非打即骂,还让他喂鸡喂猪、洗衣做饭、伺候一家老小。 傅文钰拿出了前世写狗血文的三分功力,将张狗剩的童年生活写得凄惨无比。 什么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什么张母大冬天的让他砸开冰窟,洗一家人的衣裳;什么大姐嫉妒他长得比自己好看,于是将一碗绿豆倒在灶灰里,让他一颗颗捡起来……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 不管了,傅文钰越写越兴奋,越写越上头。 他完全沉浸在了前世日更两万,时速三千的那个氛围里,又参照本土的三观设定了张狗剩身残志坚,不对,是‘本性纯良’、‘意志坚定’、‘幸运值max’。 然后给他大开特开金手指! 睡得比狗晚:但张家养的这只老狗颇有灵性,太阳下山之后会带着张狗剩去附近的山里找吃的,不会让他饿肚子。所以经过多年的锻炼,张狗剩长大后拥有了强壮的体魄,长得比张家所有的孩子都强壮,也更高。 起得比鸡早:张狗剩天生睡眠少,精力充沛,早起还很高兴。 砸冰窟洗衣服:冰窟一砸开,河里的鱼纷纷跳了出来,不但张狗剩捡到了大鱼饱餐了一顿,村里的很多人都捡到了,对他非常感激。 灶灰里捡绿豆:张狗剩灵机一动,用一个竹篾就解决了问题,然后不爱惜东西的大姐反而被张母训得灰头土脸…… 所以十三年过去,张狗剩没有因为张家人的故意虐待而夭折,反而勤奋努力,成长为了一个优秀的年轻人。而且聪明的他还每天趁着外出割草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