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像在宠女儿 (第1/2页)
白衬衫黑西裤身姿挺拔的男人踱步到餐桌前,端过一盏山药鸡丝粥,他坐到女孩床边。对有些疲惫的厉之皑说:“你饿了一夜,先吃饭吧,唐甜我来喂。” “嗯。”厉之皑回答得没有丝毫犹豫。 厉家人口繁多,却没有一个女儿,唐家和厉家定下娃娃亲以后,小姑娘和爷爷来往得频繁,眼看老人家身子骨一天比一天健康。一来二去,大家都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个娇软乖巧的女孩,厉父厉母更是像宠女儿一样宠着她,经常念叨,不当顾家儿媳,要么冷冰冰不懂疼人,要么在外沾花惹草,要么一事无成只知道啃老当蛀虫,家族里年轻的一辈,没有一个配得上她的,干脆直接给他们当女儿得了。 唐家人口凋零,只和厉家相处格外亲近,遇到事情,唐父唐母不放心其他人照看,会经常会把她送到厉家来。 谁有空谁照顾。 就连对谁都冷冰冰不苟言笑的厉执墨都当了很久的监护人,像个超级奶爸一样,事事亲力亲为。 他去喂唐甜吃一顿饭,厉之皑不觉得诧异,反而觉得这才正常。 被两个家族呵护着长大的小公主,就算是厉家爷爷来喂,他都不觉得稀奇。 小姑娘在膝头撒个娇,老人家就能开心得多吃两碗饭。 出门逛街,老人家还帮她拎包包,给她拍照片。 完完全全在宠孙女。 他哥哥,看起像在宠女儿。 厉执墨坐在柔软的床沿上,身形挺拔而宽括。 舀了一勺粥,吹凉,放到嘴边试了试温度,举向小姑娘嘴边。 他从来不像其他人一样事事哄着她,只沉沉冷冷看着她,喂饭也是,厉执墨不说话,就这样安静等在她唇边。 厉家的长子嫡孙,天资卓越少年天才从来都是不苟言笑的。 他两岁识千字,八岁考大学,从小具有敏锐的商业投资嗅觉,不靠家族,二十岁时他白手起家的三家公司都问鼎世界百强,现在更是在全世界赫赫有名,家族掌权的父辈皆十分看重他,视他为家族未来接班人。 商场如战场,生意场上多年的厮杀让他沉稳得近乎一潭死水,又如料峭极寒的铁岩里长出的铁竹,整个人如寒风凛然,简单西装村衫,都穿出帝王般都威压。 不止脑子好,身体条件更是优越,自小练武锻体,射击、马术、武术、格斗、击剑样样精通。 常年高强度的锻炼,让这具本就高大的身体更为坚实硬朗。举手喂粥的动作,让白衬衫将健硕的肱二头肌勾勒得更为明显。 他身上有很多这样线条坚硬优越的地方。 她抱过、感受过。 想起那无法形容的力量,她就很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