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沒有資格當一個人類 (第2/4页)
,註定一輩子沒有用啦!也不會有女孩子愛你啦,不要去耽誤別人的人生啦。」 「做那種誰都能做的工作,你真的很丟臉!給我搬出去住,不要再讓我看到你這種沒用的樣子。」 為什麼做誰都能做的工作應該感到丟臉?誰都能做的工作,不也是組成這個社會運作的一部分嗎?為什麼非得感到丟臉不可? 「你可以再拿出更多幹勁來嗎?每天看你這種樣子真的很難過耶!你應該要更合群一點。」 更多幹勁?我已經完成主管交辦的事項了,完成自己分內應該做的工作了,還要拿出什麼幹勁?我不是很懂,所謂的幹勁,就是和主管去喝酒唱歌搏感情嗎?上班工作都已經夠累了,為什麼下班之後還要照顧主管的心情?聚餐非去不可嗎?薪水都這麼少了,為什麼還要去吃那麼貴的餐廳? 我今年二十五歲,沒有朋友,離開家庭,辭掉工作。沒有人需要我,我活著沒有人為此感到高興。就算我死了,也不會給任何人帶來困擾。 活著本身就已經夠累了,更別說是去追求什麼目標。遊戲和漫畫可以帶來一時的娛樂,但是看完之後,又是來自於現實生活中那無窮無盡的空虛感。為什麼不能死呢?又是為什麼必須得活著呢? 為什麼要工作?賺錢很有意思嗎?人類活著就是為了工作和賺錢嗎? 為什麼要買車?男人一定非得買車不可嗎?坐大眾運輸工具不行嗎?平價的國產豐晶汽車和昂貴的國外進口車BAW,不都一樣是車嗎?為什麼一定要選擇價格貴上十倍的BAW? 為什麼要談戀愛?因為快樂嗎?為什麼會快樂?是因為性交嗎?性交之後又能得到什麼?孩子嗎?孩子就只會搗蛋,有什麼好快樂的?如果生孩子又養不起的話,為什麼要生?如果不生孩子、沒有後代的話,一段感情或者婚姻就會變得毫無意義嗎? 活著除了工作和賺錢以外,就是為了談戀愛、性交、婚姻和生孩子嗎? 那如果我沒有工作、沒有賺錢,沒有談戀愛、沒有性交、沒有婚姻、也沒有生孩子,是不是就代表我可以去死了?我沒有活下去的資格、我是一個人類社會上的殘渣、我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像我這種人沒有資格當一個人類,我最好再不造成任何人困擾的情況下去死一死。 時間是早上,大宰治站在我的身邊。 在我們身後是車水馬龍,大量汽機車來來去去,他們沒有看到我們兩個站在河堤邊的人。 他們需要上班、他們需要賺錢、他們有活著的目的、他們有朋友、有戀人、有家庭、有小孩,他們有目標、他們必須要活下去,他們是人類。 我不想上班、錢財乃是身外之物、沒有活著的目的、沒有朋友、沒有戀人、沒有家庭、沒有小孩,沒有目標,沒有想要活下去,甚至沒有感情、沒有淚水……我無法自稱自己是人類,我無法再說服我繼續在這個充滿人類的地方活下去,我只是一個披著人類外皮的「別種東西」,我對這個世界格格不入,我不應該再繼續活下去。 新聞上總是出現各種意外傷亡: 車禍酒駕撞死年輕孝子,母親崩潰。 火車出軌事故造成大量死傷,車廂內發現物理界權威王博士的遺骸,家屬痛哭不已。 大地震導致大樓倒塌,男人抱著女友遺體:「我們原本要結婚了。」 看到這些新聞報導,我總是會想著:為什麼死的人不是我?為什麼是我這樣的不可燃垃圾活下來了?他們有戀人、有家庭、有工作、有目標有理想,為什麼是他們死?他們為什麼非死不可?為什麼這個世界上如此不公平?為什麼我想死卻活下來?為什麼我依舊還好好活著? 我搞不懂。 我想我是真的該死,這個社會不需要我這樣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