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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虽然有两张破床垫让他很不满。 “喜欢了可以拼起来” 慕天翊已经脱下了外衫,精瘦的背肌弧度完美而有力,脊骨和腰窝的曲线更是诱人。 叶魁听着人的话,欣赏着这一片美色。 “你呢?你喜欢吗。” 慕天翊已经套上轻铠,动作迅速,像是常年参战的士兵,低头固定腰绳。 “喜欢的”他的声音很小,很自然。 叶魁听到了人的声音,觉得心中温软异常。 “你像是有读心术一样” 他拎起那件铠甲,慕天翊已经穿好衣服,过来拉着他的腰绳把他拽到近前,解开腰带,脱下衣服,套上轻铠,低头系上腰绳。 叶魁就看着慕天翊的动作,流畅自如 ,处处都透着好看。 “训练之时,把内力封了”慕天翊突然开口。 叶魁不能理解,内力是自身的优势,根本没有封的必要,即使封了训练也未必会有什么“强身健体”的功效,实在是自断臂膀。 “上战场的时候要随时保证内力充足,也就是说几乎不能用。早点封闭内力训练早些适应,避免产生惯性。” “为什么不能用” 靠着绝顶内力以一破百岂不威风。 “敌人何其多,杀不尽,杀不到关键之人,就是白杀,不如保证自身安全。试想你在万人中杀去一半人,身体脱力,最终必然会死,而敌国只是为了补充失去的五千人加大了征军力度和奖励,赴死的意义在哪里?” “那还打什么” 叶魁听慕天翊说的有道理,慕天翊已经先一步踏出营帐,他就跟在后面。 打仗果真也是有讲究的,他到不至于害怕这点苦。 才没走两步,叶魁就注意到一道灼热视线。 是郑人和旁边跟着的那个光膀子的男人。 如今男人换了衣服,到显得君子多,不过之前那粗鄙样子也是可以给人留下印象了。 胡钾长了一身黑皮,像是久年暴晒太阳底下晒得似的。但实际上他家是书香世家,长着一张书卷气的脸,他从军只是因为,他喜欢男人,生活混乱,家里容不下他,倒不如出来建功立业,在军营但凡拳头硬几乎就可以为所欲为。 有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胡钾之所以和郑人和混的好,完全就是因为他俩都是喜欢玩男人的,而且强取豪夺花言引诱各有本事各具风采。 他们处过的新兵已经不在少数了。不过倒是没有影响军队士气,之前有人胡玩搞得拉帮结派,使得战场上士兵们不敢轻易将后背交给迫害自己的人,而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后来他们这帮纨绔知道了,掀了那帮子老兵,才自己上了老兵这个负责“调.教”新兵的位置。一但玩了,必然会给予庇护,实在是宁死不从的,也当个屁放了刁难刁难立个威就好了。 可那么多人,还真真没有一个人像这人这么好看的! 就像那书卷中描绘的莲花,花中君子,又像那画中的仙女,不过是变了性别,也正好是他喜欢的样子! 恰有佳人画中来! 胡钾这一想着都想回去读书了,实在是欠乏描绘人绝顶美貌的词汇。 方才登记的时候,他就瞟了人一眼,还有点不敢看,心就已经戳在人身上了,也不知道郑人和那小子怎么回事,这种极品竟然不上心。 胡钾搓了搓手,理了理头发,自以为风姿卓越而又经验老道的,揣着前辈的样子朝二人走去。 慕天翊很快也注意到胡钾,面上表情都没变。叶魁伸手直接把人揽在怀中,宣告了主权。 “这是我的人” 胡钾的脸上僵了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