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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 我抿了抿嘴,缓缓睁眼,金哥捂着自己的嘴巴,瞪大眼睛看我。 “你mama,还好吗?”她再问。 我始终不说话,他mama渐渐也不说了。 过了会儿,她轻声叹气:“明天是他的毕业典礼,你知道的。” 我咬住嘴唇。 “他好几夜没睡了,脸上的伤也不肯让人看一眼,不肯让人碰。”她不解低喃,“小孩子的心啊,是真的狠。” “你明天来不——”我立即伸出手,抢过我的手机,挂断电话,迅速再关机,没让他mama把话说下去。 不能再听了。 我把手机递给金哥:“帮我砸了。” 金哥的眉头拧成川字,随后道:“安思风,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啊?她mama那语气,不像你跟我说的那样恶毒啊。” “别问了。”我叫他大名,“李鑫。” “啊?” “有什么办法让我这个人彻底消失吗。” 他以为我想死,吓道:“你乱说什么呢!” “我想要任何人都找不到我。” 金哥混江湖,小弟一堆,在这样的小城市简直是如鱼得水。他想了想,还真帮我想出了不少法子。 没有人知道、想到我会来到这样的城市,楚珩也不知道,如果不是mama说起,我完全不知我还有这样一个老家。金哥在上海没有太知心的朋友,他离开上海,也未尝不是和过去的生活,以及他那个前头牌告别,他也谁都没告诉。 再经由我这番请求,他更不会告诉任何人。 李鑫的名字这样大众化,谁能找到他? 至于我,我不打算再用我的身份证做任何事。就连住院,也托各种漏洞的福,用了金哥的医保卡,甚至是身份证。 手机后来被金哥当着我的面给砸了,他这一点特别好,我羡慕他的干脆。他也曾为了前头牌失魂落魄,但当他决定离开时,决绝得不拖泥带水。砸手机似是一个分水岭,那天起,我正式开始了我三年之久的浑浑噩噩生活。 好在还有金哥帮衬我。 他开了个保安公司,混得很是风生水起。后来,他又陆陆续续开了些厂子,鞋机制造之类的,他也绝不往上海伸一下手,安安稳稳地窝在小地方赚大钱。 至于我,我浑噩的三年里,金哥看不得我这样,非说好歹要开个店。 他特别想帮我开个窗明几净的书店,我没答应。我开什么书店?卖什么书?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书也没让我的世界变明朗。要这么多知识有什么用?我整个人,都是阴郁的,浸透了墨水一般。 金哥抓抓脑袋,无奈道:“好吧,那你说,你开个什么?总得开个!你说你和我,咱们都没家人了,也算是兄弟两个,总要互相帮衬。我不能看你这样啊,你开个店,我找小弟帮你看店,好歹赚点钱不是?” 我那时已经出院,住在金哥用我存款帮我买的一间房子里。 我陷在被窝里,看向窗外阴天,再看金哥,突然阴森森笑道:“我要开个鸭店。” 金哥“噗”地一声喷出在喝的可乐。他打量我,见我神情不似作假,认输:“好吧好吧,好歹也是个营生不是。” 就这样,开起了我的那家店。 像是对自己的恶作剧,也是对自己的嘲笑。我曾经待过的那家会所叫月宫,我的这家叫作太阳宫。金哥性格爽朗,听说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