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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身一哆嗦,回过头求救地望着简捷。 “去吧。”简捷冲着他点点头,“这个他比你在行。” 简捷望着春水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袁峰过来揽住他的腰。 “喜欢他?” “嗯。” “写了那么多首歌儿了,不如让他唱来听听?” “还早,再看看吧。” 袁峰的手不安分的在简捷的腰上游走,简捷懒洋洋地开始数数:“一,二……”袁峰飞快地把双手高举过头,一边后退一边说:“活祖宗我马上在你面前消失,你要是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裤子,我就从二跳下去。” 酒吧的客人不是很多,春水没事的时候就会坐在角落里,听台上的歌手唱歌。跟酒吧的格调有关,五六个歌手倒有一半是民谣风,另外两个唱英文歌。辛迪是唯一的女歌手,尽管她唱的歌春水不怎么听得懂,但是他很喜欢她低沉暗哑的嗓音和安静的台风。 自己什么时候能上去唱呢?春水觉得是一种奢望。一个小城市里出来的孩子,说不自卑是假的。他听不懂英文,弄不懂潮流,到了这里才发现,会唱的都是些老歌,唯一能把他和这个时尚的环境连接在一起的就只有简捷,可最近他忙于一个现代歌舞剧的排练,好多天没露面了。 “懂英文吗小子?听得一愣一愣的,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不知什么时候袁峰坐在了他身边,春水赶紧站起来,毕恭毕敬地叫了声“袁哥”。 袁峰示意他过来,抬手整了整他有点歪斜的领结,他的手上夹着烟,灼热的烟头在春水的脸侧不时晃动着,春水却没觉得害怕。 “你简老师嗓子不好,但他不听话,总是偷着喝酒。”袁峰四下里张望着,看似漫不经心地说:“给我看着他,能劝就劝,不听就给我打电话。” 春水不解地看了看酒吧另外几个侍应,为什么要跟我说呢?袁峰笑了。 “那几个混蛋都是他的人,尽帮着他诳老子。” “袁哥,我……”春水稍稍退了半步,“我也是他的人,不过,这事我听你的。” 看来袁峰很满意他的回答,习惯性揉他的脑袋,春水想这人以前是不是养过一条大狗呢?抬起头,人已经走了。他听同宿舍的吴奢说过袁峰在道上是如何的冷血和狠辣,此时想来不怎么靠谱,这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像一件柔软宽大的棉绒格子衬衫,温暖又舒适。什么时代了,港版黑帮片不要看得太多。 简捷的歌舞剧前两天终于在夜未央的中央舞台上演了,都是夜总会自己的歌手和舞者,但观众的反映很好。这一天演出结束,他带着几个人来酒吧消遣。物以类聚,简捷的朋友都是些很质朴的音乐人,干净的衬衫和牛仔裤,低调的饰品,没有春水想象里这个圈子的混乱和夸张。有一天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暂时成了春水的梦想。 “我要的是黑方,不是白开水。”简捷看着春水,一脸的不高兴。 “你不能喝酒。”春水没什么表情,硬邦邦扔下一句话就垂下头。